4月28日上午,学校在第三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党委书记范真主持会议,中心组成员秦梦华、李进京、李玉洋、王雷亭、于鸿远、殷敏、崔耕虎、王光杰、刘明合参加学习。
会上,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必须自觉把高校党的建设放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必须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来展开;必须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重大问题来谋划推进。
范真就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校内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的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使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育培训的课程,对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本领,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反馈意见,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
李进京、崔耕虎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了重点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