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文通报表扬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和公安系统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被评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1位同志被评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为贯彻落实“平安山东”工作目标要求,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依据《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先后开展6轮督导检查,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各类学校治安维稳、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隐患整改及责任落实。并在全省高等学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出了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校党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重要内容。成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判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及时部署调度安全隐患排查。持续保障安全稳定经费支出,2021年投入安全整改经费950余万元,对校园内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了全方位整补,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下一步,学校将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守牢疫情防控阵地,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局面。